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关政策,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活动规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一次性补贴1万元;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与上述报废标准一致),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购买新车同时享受我省酒车联动优惠政策。
(三)补贴申请途径。采用线上申请方式,通过访问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四)提交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申请人本人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其他补正材料。
(五)申请补贴资金要求。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申请人将个人名下的旧车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少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六)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将推送至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市(州)商务局收到审核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七)补贴资金执行方式。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预算拨付到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分批将补贴预算拨付到银联商务贵州分公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专户,银联商务贵州分公司每次根据补贴发放名单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银联借记卡上。
欢迎各位消费者、二手车商、新车销售商用好用足政策,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车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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